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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举行2017年“与法同行”宣讲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按照新疆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区开展“与法同行”宣讲活动的通知》(新治组〔2017〕4号)要求,12月13日下午,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举行2017年“与法同行”宣讲活动。委党组书记、副主任杜鲁坤·托乎提作了“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主题的宣讲,委领导、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委属二级局单位全体干部共计180多人参加了宣讲活动。

  杜鲁坤·托乎提书记从“以十九大精神引领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聚焦总目标深入推进依法治疆实践”、“树立全程普法意识,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三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讲解和阐述,重点介绍了全面依法治国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坚持党对依法治疆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决策部署、高扬法治旗帜,坚定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凝聚依法治疆强大合力、深刻理解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落实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坚定坚决落实普法责任十个方面的详细内容,并结合委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实际,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再次做出了安排部署。 

  杜鲁坤·托乎提书记强调,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委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意义,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必须具备的法律知识要扎扎实实地学,原原本本地学,老老实实地学。凡是要求群众知道的法,要做到“懂”;凡是涉及本单位本部门全局性工作的法,要做到“通”;凡是本职岗位常用的法,要做到“精”。要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在法治实践中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学法用法,全体党员干部要逐步培养出“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为符合法”的自觉行为和应有的法律素质,以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坚定不移厉行法治,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工作氛围和良好风尚,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进一步提高自身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依法治国、依法治疆贡献力量。

  全委党员干部认真聆听和记录宣讲内容,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法治观点,新时代中国特色民主法治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的总纲领,全面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实践、执政本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合宪性审查、司法责任制等十九大报告法治建设的重点内容。深刻认识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定不移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决策部署和深入推进法治新疆建设的工作要求。深刻理解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大意义和落实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任务。

  此次宣讲活动,既是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落实“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倡导全委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价值取向,进一步凝聚法治共识,增强法治意识,更好地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具有重要意义。